依据工作需求,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决定向社会广泛招募聘用性质的审判辅助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内容具体阐述如下:
招聘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人
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依照法官的指示,搜集与案件审理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料,深入探讨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要点。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力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该员工道德品行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未曾有过任何不良从业行为,未曾参与过非法组织、活动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清白。
具备法学或相关法律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若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则对专业方向不做具体要求。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
共产党员、退伍军人身份者,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且具备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验的,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曾遭解雇或被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退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请参阅《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电子版)。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请提供毕业证书的扫描副本、通过“学信网”获取的学历认证(针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交在校期间的证明材料)。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依照编号顺序逐一放入以“姓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命名的文件袋中,随后进行压缩处理,并将文件发送至tzyzzb2014@163.com邮箱。
2.报名要求: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法院进行报名,若同时申请多个法院,其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不得申请那些聘用后即满足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对于申请调剂的,也仅限填报一个调剂意向法院。
3.报名时间:
自公告公布之后即刻开放报名通道,报名的最终期限定于2025年1月17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寄送报名资料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期限结束后,将启动对报名者的资格初步审核。我们将从满足报名要求的人员中,挑选出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未通过者无需额外通知)。随后,将组织通过初审的报名者进行政治审查,具体审查方式将另行通知。政治审查通过者将进入下一阶段流程。
(三)笔试和面试
北京市法院将对政治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实施笔试考核。该笔试将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根据笔试结果,将筛选出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也将另行通知。在面试阶段,应聘者需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七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评定结果挑选体检与考察对象。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既定比例挑选候补人员,若在下次招聘活动开始前出现职位空缺,可直接从候补名单中挑选,完成体检及考察等环节,随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遵循公务员招录的体检规范进行。具体体检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告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依据评估结果,参照招聘方案及岗位需求,挑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随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署一份为期七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设定六个月的试用期。
2025届的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有机会提前进行实习,完成学业后即可办理入职,并从那时起开始正式领取工资,同时,实习期间所花费的时间将相应地从试用期中扣除。
工资待遇及职业保证
在试用期间,员工将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一旦转正并确定职级,其年收入预计将在83500元至125000元之间,这一数额包括了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北京法院工作年限达到规定标准后,将根据表现挑选出优秀人才,并与劳务派遣机构正式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招聘及后续用工环节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招聘材料存在虚假陈述或有意隐瞒禁止聘用的情况,一旦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取消聘用。
二、拟被聘用的在职员工,在正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协议之前,必须出示离职文件;若不能提供该证明,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
北京法院不对户口迁入北京进行办理。在工作期间,将提供餐饮服务、办公设施等必需的保障措施。
报名者需确保联系方式随时可用,若因联系方式不畅通引发任何问题,相关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北京法院并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与培训活动。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可依据工作需求或是形势政策的变化,对公告中的相应信息作出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
010-8908263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下载附件1:《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下载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请查阅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针对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人员,若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从事律师职业,需遵守的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文件》。
下载附件4:《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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