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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五部门规范网络招聘,这些虚假宣传行为将被严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1-1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不得以高薪、保录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其他四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也就是所谓的《通知》,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网络招聘的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作出了解读 。

问:《通知》在落实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若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那就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而网络平台要是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同样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各地需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加强排查,对于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情况,要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有关网络平台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撤销删除、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

问:《通知》对网络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提出了哪些措施?

虚假宣传招聘信息处罚_规范网络招聘信息发布_招聘

答:加强账号注册管理方面,要针对申请注册用户开展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工作,实行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举措,进一步去完善用户协议,清晰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以及管理等相关权利义务。要分类别核验认证账号资质,就招聘服务类账号而言,需区分不同类型,强化资质核验认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每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核验工作。要明示账号资质相关信息,也就是网络平台要设置“招聘服务类”标签,并且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及认证信息。

问:《通知》提出规范招聘信息格式标准,有哪些具体要求?

应答:发布招聘信息,须涵盖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还有招聘人数,以及招聘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要素,要标注有效期限,或者及时更新。招聘服务类账号所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可含有民族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也不能有关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在地域方面同样不可设置此类条件,在身份等方面也不得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不得以高薪、保录等噱头来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假冒专家权威来进行引流,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方向指导咨询等名义变相去发布招聘信息。转发招聘信息的,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

请问,那《通知》当中,严禁凭借招聘信息的名义,来展开非法引流这个行为,对于其中关于处置违法违规账号的那些举措,都有什么呢?

答:采取弹窗提示措施,采取违规警告措施,采取限流措施,采取屏蔽删除措施,采取断开发布链接措施,采取注销账号等措施,暂停或终止有关服务。对涉案电话卡关联账号进行核验,对涉诈电话卡关联账号进行核验,采取限期改正处置措施,采取限制功能处置措施,采取暂停使用处置措施,采取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投诉举报集中的账号,及时进行人工审核,及时进行平台干预。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禁止相关主体通过更换账号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禁止相关主体通过重新申请账号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禁止相关主体通过账号迁移等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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