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和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咸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将就业见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就业见习政策
本县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就业见习。
1、申请单位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考察认定合格后,方可参加就业见习。
2、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700 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见习单位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乾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
联系人:马?帅
咨询电话:029-35511152?15129784316
欢迎我县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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