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深入地强化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以及管理工作,突显公益性岗位具备的“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这些属性,依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依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之中的精神,鉴于工作方面的需要,做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决定。现在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朝着社会开展招聘事宜,用人单位依据关乎“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这些点的原则,承担起具体的招聘业务工作。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各用人单位所开发的岗位,此岗位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并且是通过劳动能获取一定劳动报酬的,属于非营利性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有3家用人单位,共进行岗位开发,数量为3个,拟招聘人员数量总计4名,当前正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单位以及岗位要求,详细情况可见《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附件1) 。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之内,具备劳动能力以及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成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者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涵盖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处于连续失业状态,且时长达到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其失业时间自系统失业登记审核通过之时起开始计算 。
5. 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以及难以得到妥善安置的退捕渔民,转变成为城镇常住人口里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人员, 。
6.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存在就业困难情况的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校期间申请以及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这些毕业生具体涵盖以下几类情况:其一为由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其二是在校期间申请并且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其三是父母双方(或单方)持有《残疾证》,出现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况,又或者本人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其四是学生在校期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者灾难,经过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其五是登记失业一年且以上时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时间从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起算)。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基本条件。
对党之基本路线、方针以及政策持拥护态度,尊崇法纪,保持品行端正,秉持勤奋敬业之态,且能服从管理 。
2.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3.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求职者要自行去下载并且打印《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此表为附件 2 ,与此同时,依据本人报名岗位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 、着《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佐证资料,要是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那还要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前往现场进行报名 。
六、聘用及岗位待遇
招工的单位仔细查验报名者身份,瞧瞧是否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一系列条件相契合,凭据岗位所需求的以及报名的状况等情形,运用面试、测试、排序安置这般的办法,从符合对应条件的报名人员里面选定打算聘用的人员,把打算要聘用的人员名单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审查核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打算聘用的人员有没有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状况等展开核实查证。具备安置条件的情形下,由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其中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哦,待公示期结束之后呢,用人单位会与拟聘人员签订一份名为《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的合同,而且呀,聘用合同是按照一年一签订的方式来进行的,在聘用这段期间呢,岗位待遇是依照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的。
七、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方面,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得超过3年,此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期满且离岗3个月后,对于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通过其他渠道仍难以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依程序予以安置,且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11月4日发布的,附件1之中关于,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的汇总表,其文档文件格式为.xlsx 。
附件2: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