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于 4 月 24 日在北京发布消息(记者为叶昊鸣)。24 日这天,记者从中央空管办那里得知,中央空管办近期与有关部门一同对 1 起无人机扰航的典型事件展开了联合调查,并且针对发现的管理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
中央空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 2 月 26 日,有 1 架无人机。这架无人机未进行注册登记,也未申请飞行活动,同时未申请航拍任务。它在民航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跑道南头附近区域飞行,对机场航班飞行安全造成了危及。当地空管部门察觉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将其通报给了公安机关以及机场管理机构。接着,依据应急预案,迅速展开了联动处置行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查获了涉事的无人机以及操控人员。而在这一过程中,导致了部分航班出现了延误的情况。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调查。该无人机是当地 1 家信息科技公司持有的。当日的飞行活动是为了完成 1 项三维拍摄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名涉事人员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 10 日和 5 日的处罚决定。
这名负责人表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此次事件中,涉事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其一,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便实施了飞行活动;其二,未按规定进行航空摄影任务审批,却违规实施了无人机三维拍摄任务;其三,未按规定进行飞行活动申请,却在管制空域内违规实施了飞行活动。
这名负责人称,无人机存在“黑飞”“扰航”等违规飞行的情况。这种行为触及了航空安全的红线,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广大的无人机从业者以及爱好者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则进行飞行。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无人机有违规飞行的行为,就可以及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近期各地区会加大巡逻执法的力度,会严厉打击无人机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会共同守护航空安全的底线。这名负责人表明了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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