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周后,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火速获批。
5月23日夜晚,澎湃新闻的记者得到消息,在5月16日提交产品申报的基础上,同一天,易方达、富国、广发、嘉实、中欧、汇添富等多家基金管理公司上报的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已经获得了证监会的正式注册。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首度公布销售通知,宣布其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基金将于5月27日启动发行,而募集活动将在6月20日截止,届时黄鼎将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此外,据渠道消息人士透露,华夏基金的王君正、东方红资产管理公司的周云、广发基金的王明旭以及平安基金的何杰等众多资深的价值投资专家,有可能被列入拟任基金经理的候选名单之中。
在产品投资方向及业绩评估标准的选择上,这些产品普遍采用全市场股票筛选策略,它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中证800等众多知名的综合宽基指数。
跑赢基准管理费才会“升档”
据调查,相较于以往浮动的收费标准,新推出的这一系列全新模式的浮动费率产品在费率设定方面实现了显著的变革。
首先,管理费率与投资者持有一定期限后的实际收益状况以及与业绩基准的相对表现紧密相连,这更加突显了对投资者利益的重视;同时,这也是首次将费率进行细化,具体到“单客户、单份额”的层面,从而真正实现了“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差异服务。
其次,要确立业绩对比的参考标准,以此激发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持续增强投资技能、优化投资与研究体系,并着重于挖掘长期显著的收益潜力。

第三,实行开放式的运营策略,同时考虑到投资者在长期投资和流动性管理方面的双重需求。在这种新机制下,所谓的“新基金”对基金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平台功能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
具体来说,在投资者进行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若持有时间未满一年(即365天),将按照1.20%的年费率来计收管理费用。
若投资者的持有期限超过一年,将根据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划分为三个档次,并据此设定相应的管理费率:若投资者在持有期间,相对于业绩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扣除超额管理费)超出6%且净持有收益为正,则管理费率为1.50%每年;若年化超额收益低于或等于-3%,则管理费率为0.60%每年;对于其他情况,管理费率则为1.20%每年。
值得注意的是,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对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系统性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与传统的固定费率基金相比,浮动费率基金需要实时监测每一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收益状况,并在赎回、转出或合同终止时精确计算管理费用。这要求基金公司必须拥有更加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技能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和计算系统。
“风格漂移”“名不副实”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2025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推动方案》,明确了25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的根本宗旨始终坚守“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并专注于提升投资者的收益和行业的持续进步。特别是,主动权益类基金的收费制度改革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行动方案》明确,接下来一年里,行业领先机构需发行的浮动费率基金数量不得少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量的六成;经过一年的试点,需迅速进行评估,并对方案进行改进和优化,最终逐步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实施。
业内专家强调,本次浮动费率基金在费率制定方面,全面贯彻了《行动方案》中关于“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约束力”的要求,将管理费用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直接关联。此举一方面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产品核心定位的指引作用,使基金的投资目标、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更加清晰和明确;另一方面,管理人所获得的管理费用将根据基金相对于基准的超额收益进行相应调整,以是否超越基准作为衡量基金业绩优劣的重要标准,从而有效规范基金的投资行为。
从长远视角分析,该人士指出,权益基金以往常出现的“风格变动不定”“名实不符”等现象有望得到有效改善;基金投资的透明度预计将得到显著提高,市场投资风格有望变得更加稳健。
据消息透露,除了那些首批获得批准产品的负责人之外,还有众多基金管理公司对创新型产品表现出浓厚兴趣,并正忙于筹备相关工作。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将有更多这样的产品获得批准并正式推出市场。届时,采用新型浮动管理费率的产品将逐渐成为常规供应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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