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四川成都的那起重案,涉及一名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此案件的一审庭审,于11月20日上午9:30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许,之后法庭宣布休庭 。
11月20日,休庭后,王女士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摄
身为受害女子母亲的王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本案开庭时长达到11个小时之后,被告人梁某某于法庭之上,出人意料地解除了自己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致使法庭不得不宣布休庭。在整个庭审期间,梁某某坚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法庭之上,针对被告人梁某某是不是患有精神病,究竟该承担多少刑事责任,这成了法庭争论的关键要点。有一位旁听的人士告知澎湃新闻,梁某某于法庭中否认自己存在精神病,并且要求其辩护人凭借正当防卫为自己来辩护。王女士讲,梁某某在法庭上面还声称受害人骂了她,致使她站到了被告席之上。
该人士作了介绍,梁某某于法庭之上承认自己并不认识那名被害人,对于为何要将被害人杀害,梁某某声称自己也并非愿意去杀人,其辩称那是正当防卫,随身携带刀具是由于感觉自身受到了威胁,具体是怎样的威胁呢,她表示是被害人不给她开门,此话让我们也实在无法理解,该人士如此说道 。
此旁听之人还讲,保安黄某乾也以证人身份出庭,“保安讲梁某某到他人住处进行滋扰之事并非首次,先前就曾去骚扰过别的住户,保安前去处理也不是头一回。”。
有一位前来旁听的人士讲,梁某某于法庭之上屡次破坏法庭应有的秩序,“她声称自己不存在精神病情况,整体展现出来的样子显得很坦然,并未出现那种由于杀了人故而内心羞愧自责的情绪。”。
庭审期间,媒体记者和市民在法院门口等候消息。
在此之前,身为受害人王某雅母亲的王女士,曾多次进行表示,她对于梁某某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对当天所发生事情仅需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这种说法,是并不认可的。王女士声称,依据她所了解到的情况,在事发之前,梁某某是不存在任何与精神疾病相关的就诊以及用药记录的。
此前澎湃新闻有过报导,2024年6月9日那天,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的中航城小区里面,身为27岁的女子王某某,于自家门口之处,被居住在同一个小区的35岁女子梁某某,用刀实施杀害行为。
起诉书中表示,在2024年6月9日13时左右,梁某某带着刀具,在那个小区里面无故地去敲门滋扰,径直就到了被害人王某某的住所,王某某经由母亲通知了小区物业,让其安排保安到现场来处置,小区保安到了以后是去劝离梁某某的,王某某当时把门打开了,质问梁某某,紧接着两人就发生了争吵,梁某某冲着房门那个位置跑去,和王某某进行抓扯以及打斗。
在那期间,姓梁的某某,运用事先就准备好的刀具,朝着姓王的某某的头部、面部以及胸部等部位,捅刺了十刀,而姓王的某某,用门厅那里摆放着的陶瓷摆件,击打了姓梁的某某头部好多下。六十五岁的保安黄某乾,看到这种情况后,上前去制止,却没有成功,随后姓王的某某受伤倒在了地上,黄某乾拨打了120、110电话报警,之后姓王的某某经过120现场抢救,没有抢救过来而死亡。经过鉴定,姓梁的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针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被评定为负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于成都市检察院而言,其觉得,梁某某是毫无缘由地去滋扰他人,并且还持刀蓄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此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且十分充分,应当凭借故意杀人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CopyrightC 2009-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人才网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承担因使用信息、外部链接或服务中断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ysznh@foxmail.com 鄂ICP备2025097818号-15
地址: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