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深入的去拓展那选人用人的渠道,促使干部队伍结构能够得到改善,按照工作所需,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整个邯郸市范围内挑选6名工作人员,现在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公布:
一、 遴选职位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公务员6名。
二、 遴选范围和资格
全市,市直单位,以及县(市、区),还有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其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身份,现任职务处于副科级及以下,包含副科级 。
三、 遴选条件
思想方面素质优良,工作从事起来扎实稳固,作风秉持着端正正派,廉洁做到奉公守法,群众之中拥有良好基础,身体状态呈现健康状况,。
(二)拥有 2 年以上关于基层方面的工作经历,同时具备 2 年以上属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畴)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截止到 2015 年 11 月 20 日),并且各个年度考核结果都是处于称职以上的等级水平;。
具备一定程度的政策理论水准,拥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素养,拥有从事文字相关工作超过2年的经历 。
第一,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第二,年龄通常应当在32周岁以下,也就是在1983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第三,若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专职从事文字工作连续5年以上,那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
(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处于尚在试用期的情形下,参与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且是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这个状况的, 。
正在接受审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并且处于受处分影响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包含退出领导岗位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 遴选程序和方法

将此项工作开展,采取的办法是让报名,之后进行资格审查,接着是笔试,再接着是面试,最后是考察,主要程序如下: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共同来组织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然而办公室却设在市发改委人事处,并且遴选公告要在新闻媒体跟网络上进行刊发,同时还要发布公告和通知。
(二)个人进行报名。那些符合遴选条件以及资格的人员,要在12月4日之前,也就是工作日期间,把有关材料报送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具体地址是邯郸市高开区联纺东路588号世纪总部基地7号楼610室,联系电话号码为3111974、5802212,邮箱是hdfgwbm@163.com 。
报名材料包括:
1. 一式三份的《邯郸市发改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要报送电子版, 。
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要复印件,单位得出具身份证明,还有工作成果材料,连同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 6 张 。
资格审查由市发改委负责,在市人社局指导之下,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予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会被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在遴选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只要是在其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旦被发现,马上就会被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
(四) 考试。
进行针对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点测试,此测试为笔试,就基本素质、常用公文起草等作为主要具体考试内容,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会另行通知哦,啦。
2. 面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先后顺序排序后,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了18名人员作为进入面试的人选。着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进行测试,同时测试其应变决策能力。还要测试其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其它能力。结合经济发展的特性以及改革工作的特点,设置了部分专业题目。该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五) 进行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遴选名额与考察人数 1:1 的比例,来确定各个岗位的考察人选。经由市发改委选派两名以上人员构成考察组,借助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以及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严谨认真、周全客观地考察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需要回避等状况。要是因考察不符合标准致使遴选名额出现空缺,就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选择通过考察的个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前往县级以上的体检机构实施体检。要是因体检不符合标准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致使遴选名额出现空缺,就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补选。
(七)进行人选确定,随后予以公示。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状况,由市发改委开展集体研究,确定6名拟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此接受社会监督。
(八)调动,经过公示没有异议的,开展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满的时候,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去办理调换工作的手续,要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来的单位,差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为3111974,联系电话为58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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