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8553801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HR资讯

读史札记:重新考察王肃在北魏礼仪制度上的政治贡献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7-2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读史札记】

赵永磊,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的副教授,本文是他的研究成果,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2022年度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礼制文化与国家治理研究”的阶段性产出。

王肃在北魏礼仪制度方面的政治成就,经陈寅恪的发掘与赞誉,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然而,对于《南齐书》、《陈书》、《北史》等关键史料中所记载的历史现象,学术界至今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深入的审视。鉴于此,本研究计划融合学术界的有关研究成果以及北魏礼制发展的主要线索,对这一历史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加强魏晋南北朝礼制体系的构建、传统礼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参考和帮助。

陈寅恪在论述北魏孝文帝采纳南朝礼仪制度的过程中,将太和十七年王肃逃往北魏这一事件视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转折点(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3~15页)。在他眼中,关于王肃与北魏礼仪制度之间的联系,正史资料中主要记载了三个方面。作者按照时间顺序逐一列举如下:在《南齐书·魏虏传》中,梁萧子显记载道:“当年,王肃为敌国制定了官职等级,这些官职与中国相同。”九品之中,每品均有两位官员;在唐姚思廉所著的《陈书·徐陵传》中,记载了梁武帝太清二年,徐陵出使东魏时,对魏收所言“昔日王肃曾至此,为魏国首创礼仪”一事,魏收听闻后深感惭愧;而在唐李延寿的《北史·王肃传》中,则赞誉王肃:“他精通旧制,虚怀若谷,朝仪国典,皆出自他之手。”由此可以明显看出,王肃对北魏的政治贡献,主要集中在官职与礼仪方面,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贡献逐渐累积并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

陈寅恪所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的撰写,主要依据其《通典》的批注内容。在《通典·礼序》中,对于北魏典制的论述,特别提到了高允、高闾、王肃等人。而《通典·历代官制总序》中记载,王肃在太和年间为北魏“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这一记载是证明王肃为北魏创立职官和礼仪制度的关键证据。然而,陈寅恪在研究中并未引用这一材料。值得关注的是,姚振宗在《隋书经籍志考证》中引用了《南齐书》等三条关键文献,并且参考了《通典·历代官制总序》,从而清晰地指出太和十七年所编撰的《前职令》为王肃所定。此信息可见于姚振宗所著《隋书经籍志考证》收录在《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中,由中华书局于1988年出版,具体页码为第5318至5319页以及第5324页。根据《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的两次引用,徐崇的《补南北史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版本)的内容,我们可以推断,陈寅恪在讨论王肃时对其重要性的看法,很可能受到了姚振宗所著的《隋书经籍志考证》的启发。

琅邪王氏是两晋南朝时期最顶尖的高门士族,自王祥开始,家族便传承着礼学的精髓。南齐尚书令王俭精通典故之学,他在齐武帝永明二年亲自参与了南齐五礼的制定工作,相关记载可见于《南齐书·礼志上》和《梁书·徐勉传》。王俭和王肃都是王导的后裔,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族父与族子的亲属关系,这一点在王伊同所著的《五朝门第》附录《高门权门世系婚姻表》中有所体现,该著作由中华书局于2006年出版。王肃继承了琅邪王氏的学术传统,“他自称在《礼》和《易》两部经典上有所专长,但实际上并未完全领悟其深奥的义理”(出自《魏书·王肃传》)。从家世、地域及文化等多个角度出发,陈寅恪构建了以王俭为象征的南朝早期制度文化,此文化通过王肃的传播,自南朝传入北魏,“常景之书”成于元魏迁都洛阳的晚期,可视为王肃传承的产物,“王俭逝世之后,王肃必然深受其宗族贤达遗风遗著的影响,从而得以掌握南朝的先进文化,面对北朝的新知识,或许正是因此”,“王俭所编纂的,正是南朝早期制度的全面总结,王肃将其引入北朝,从而形成了太和时期的繁荣文治”(《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2页、第16页)。因此,王肃成为了将南朝的制度与文化引入北魏的重要桥梁。陈寅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指出当时北朝除了保留的魏晋时期遗留下来的文物之外,还有文成帝(注:应为献文帝)在夺取青齐地区时俘虏的南朝人士,如崔光、刘芳、蒋少游等人,以及宋氏逃亡的臣子如刘昶等,这些人物的存在可以让我们大致了解自典午南迁以来,江左地区的文物制度和风俗习惯。然其性质模糊不清,多是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5页)。

此外,陈寅恪对王肃与北魏法律制定之间的联系亦给予了关注。《太和新律》是在孝文帝太和十六年发布的,《正始律》则是在宣武帝正始元年被讨论的。尽管王肃在宣武帝景明二年七月去世,陈寅恪仍将《正始律》的修订看作是王肃引入南朝制度影响的结果,也就是说,《太和新律》在太和十六年四月已经颁布,而那时距离王肃北逃尚有一年的时间。盖太和之规,江东的文化元素似乎未被纳入其中,或许正因为此,其完善程度有所欠缺,故而不得不采取更为严谨的正始之规。总之,在北魏礼律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中,王肃的作用不可忽视。

王肃的学术地位在姚振宗、陈寅恪的搜集资料与评价中得到了提升,这一过程使他重新被历史所认识,进而使他成为了北魏后期礼律领域的关键创立者,而琅邪王氏对北魏政治的巨大贡献也由此可见一斑。

王肃北奔与孝文帝制礼_王肃北奔与孝文帝制礼_

依我之见,若要深入探究王肃北奔的历史价值,必须查阅北齐魏收所著的《魏书》等关键文献,并深入北魏时期创设官职、礼仪的历史背景中去寻找答案。《南齐书》、《陈书》以及《北史》均描绘了南朝或唐朝士人对王肃的评价,然而,为了更准确地揭示历史真相,我们有必要借助《魏书》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南齐书·魏虏传》中提到的“是年”,指的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在这一年,《魏书·官氏志》记载道:(太和)二十三年,高祖重新颁布了职令。然而,在帝崩之后,世宗初期便开始推行这一制度,并将其确立为长久之规。在临终之前,孝文帝留下遗诏,任命豫州刺史王肃为顾命大臣,并让他担任尚书令。王肃因此成为了唯一官至宰相的南朝北迁士人,这也为他直接参与《后职令》的制定创造了极大的机会。

王肃在北魏朝廷的政治生涯极为短暂,主要集中在太和二十三年三月至宣武帝景明元年正月担任尚书令的这一时期。身为南朝北投的士人,他常常在战场上挥洒自如,王肃亦然。根据史料所述,在太和二十三年三月之前以及景明元年正月之后,王肃均投身于外地的征战,担任刺史一职,因此他直接参与议政的机会相对较少。太和二十三年四月,孝文帝在谷塘原行宫驾崩,其梓宫被运回洛阳安葬,整个丧礼的安排由王肃参与决定。据《魏书·王肃传》记载,从鲁阳到京洛的途中,丧礼的细节都交由王肃负责评估,他勤勉地统筹全局,甚至超过了旧时的亲族。至于孝文帝的丧礼,在《魏书·邢峦传附邢虬传》中也有记载:“高祖驾崩后,尚书令王肃大量采用了新的礼仪,(邢)虬时常以《五经》中的正礼来纠正这些新仪。”在《五经》正礼与新仪的对比中,王肃倾向于采用新仪,这反映出他并未完全遵循经文教义。他曾对孝文帝的丧礼进行过一定程度的创新规定,这一行为充分展示了他在北魏礼仪制度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肃确实深度介入了《后职令》的制定以及孝文帝丧礼的安排,这一事实印证了《南齐书》和《陈书》中的记载并非虚构。然而,在元禧、元详、王肃、元嘉、元澄等五位辅政大臣共同执掌朝政的时期,作为三辅之一的尚书令王肃,其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一点仍有待商榷。《陈书》与《北史》赞誉王肃在政治领域的杰出贡献,甚至称其“开创了魏国礼仪制度”,“朝廷礼仪和国家的典章制度,皆由王肃一手制定”,然而似乎忽略了北魏礼仪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这一观点的反面证据是,刘芳也曾伴随孝文帝南征,“从高祖的丧葬仪式到启祖、山陵、练除等,所有丧事细节,都是由刘芳亲自拟定”(《魏书·刘芳传》)。若按照这种说法,孝文帝的丧礼制度制定者应当是刘芳。

遵循《陈书》和《北史》的叙述方式,在王肃北逃之前,北魏的朝仪几乎是一片空白,然而这种看法或许无法通过《魏书》的记载得到证实。在天兴元年,道武帝时期,崔宏和邓渊共同参与了朝仪的制定(《魏书·邓渊传》)。在明元帝和太武帝的时代,朝仪的典章制度大多出自崔浩之手,崔浩因袁式对古事了解广泛,每当有所创制,常常会向他请教(《魏书·袁式传》)。在孝文帝的时代,朝仪的建立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起初,孝文帝太和年间,文明太后执掌朝政,导致朝仪一度中断,于是下令官员们搜集资料;直至太和十五年,朝仪得以完成,期间刘昶和蒋少游负责主导此事,而李彦则负责细致的考订工作(《魏书·献文六王传·咸阳王禧传》《魏书·刘昶传》《魏书·李宝传附李彦传》)。自太和十八年迁都议定以来,韩显宗、崔逸等人参与了“朝仪”的制定(《魏书·韩显宗传》有载)。由此可知,在北魏平城时期以及孝文帝迁都洛阳之际,朝仪的创设过程中,诸多从南方北迁的士人,如袁式、刘昶等,均有所贡献,然而王肃并未参与其中。因此,“王肃为魏国制定礼仪”或“朝仪国典均出自王肃之手”的说法,显得过于片面。

《魏书》这部著作的编纂始于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自徐陵与魏收展开辩论以来,已过去了三年。在《魏书》中,对王肃修礼的记载并不详尽,而关于北魏制定礼仪的细节描述,与《陈书》、《北史》等文献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不禁让人思考,是魏收有意忽略了王肃在政治上的贡献,还是徐陵、李延寿有意夸大了相关内容,这个问题确实引人深思。在孝文帝统治之前,北魏的华夏礼仪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到了孝文帝时期,他遵循古制,参考前代帝王的典章制度,挑选其中优秀的部分,对朝廷的礼仪和国家的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振兴,正如《魏书·礼志一》所记载:“率由旧则,斟酌前王,择其令典,朝章国范,焕乎复振。”北魏的礼仪至此达到了巅峰,既完备又成熟。王肃北迁之后,《魏书》中关于孝文帝和宣武帝时期的礼仪描述,只是进行了一些细微的调整,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南朝风格转变,这也使得《陈书》和《北史》中的基本论断难以得到证实。探讨王肃与北魏制定礼仪之间的联系,另一个议题便浮现在眼前。正如前文所引用的《通典·礼序》和《资治通鉴》中齐明帝建武二年所记载的,王肃曾参与孝文帝的礼仪制定。那么,王肃在这次礼仪制定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孝文帝时期礼仪创制的具体流程。

孝文帝摒弃了拓跋鲜卑的古老礼制,主要通过颁布诏令的方式来实现,特别是在他明确表示迁都洛阳的意愿之后,连续不断地废除了许多拓跋鲜卑的旧礼。例如,三月时,他下诏取消了在西郊的祭天仪式;五月,他又下令废除了五月五日和七月七日的宴飨活动(《魏书·高祖纪下》《魏书·礼志一》)。与此同时,孝文帝着手创立华夏礼仪,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集议的方式来进行的。太和十五年八月,孝文帝于平城召集众官员商议,确定了朝日和夕月的具体时间。鉴于月亮的运行并不规律,存在闰月的情况,如果在秋分当天举行夕月礼,会出现月亮从东方升起,而礼仪却在西方进行的尴尬局面。在此之前,秘书监薛谓提出了“朝日以朔,夕月以朏”的建议,孝文帝对此“朔朏二分”的说法感到困惑,而尚书游明根则主张应遵循薛谓的旧说。太和十九年九月,北魏终于将都城迁至洛阳。在此期间,孝文帝全力以赴地对南方的萧齐发动了征伐。然而,礼议方面却鲜有动作。在这些礼议中,最为关键的一项便是合温室礼议。太和十九年十一月,孝文帝于合温室召集咸阳王拓跋禧、司空公穆亮、吏部尚书任城王拓跋澄以及员外散骑常侍刘芳、秘书令李彪、员外郎崔逸等人,共同商议圆丘祭礼事宜。在听取刘芳、李彪等人的意见后,孝文帝决定废除除夕的牲礼,并确定祭天时使用玄色牲畜。(《魏书·礼志一》)显而易见,无论是平城还是洛阳,孝文帝及其臣子们在商讨华夏礼仪的“合礼性”时,并未以南朝的礼仪为参照标准。他们的基本思路包含两点:一是重视礼义的本质,二是关注礼仪的实际操作。群臣依据礼书提出初步的方案,而最终的决策权则牢牢掌握在孝文帝手中。在这样的决策机制下,即便王肃参与了孝文帝时期的礼议,也难以在集议中占据主导地位。

因此,姚振宗和陈寅恪二人先后注意到王肃在北魏礼仪制度方面的政治影响,然而他们并未深入探讨礼仪创建的内在构造。仔细分析史料,我们发现《陈书》和《北史》对王肃在北魏制定礼仪方面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赞誉,这其中或许融入了南朝或唐朝士人的南朝文化立场。相较之下,《魏书》对王肃在北魏制礼中的角色提及较少,且在描述中带有一定的轻描淡写意味。若《魏书》对王肃在政治领域的贡献有所隐瞒,那么要解决这一疑问,便需要借助新的资料进行验证。史学研究既依赖于史料,又受限于史料,其中所隐藏的隐患也可能误导史学研究的发展方向。在重新审视两种对立观点的史料后,我认为,北魏的礼仪制度有着其独特的演变轨迹和内在构造,王肃对北魏礼仪的影响是有限的,并非彻底的革命。王肃在北魏晚期的制度文化领域所作出的贡献,其历史面貌错综复杂,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他北迁的行为,正是为了迎合孝文帝通过制定礼仪来展示统一天下的政治愿望,而孝文帝所制定的礼仪,则充分展现了包括王肃在内的君臣团队的集体智慧。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28日 14版)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3485538018
24小时服务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9-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人才网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承担因使用信息、外部链接或服务中断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ysznh@foxmail.com 鄂ICP备2025097818号-15

地址: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