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此消息来自渭南,记者是赵坤。为了能够严厉打击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而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就在日前,渭南市的环保部门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该政策实行了举报环境污染有奖的办法,以此来鼓励广大市民踊跃积极地参与到环境管理当中。
11月28日上午,有记者,从渭南市环保局那里,得知了这样的情况,在此次,渭南环保举报有奖的新办法里,违法行为,被划分成了四大类 。行为有一类是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闲置,予以拆除。这一类里还包括超标排放污染物,私自开设暗管,利用雨水管道、槽车、渗坑、渗井等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来输送污染物 ,存贮污染物 ,排放污染物 ,倾倒污染物 。违反了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放射性废物 ,倾倒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 ,处置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 ,污染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水体 ,非法排放危险废物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

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对水体进行污染,这样的行动归属为二类违法情形;环保问题出现时,已责令停产、关闭的企业,却擅自恢复生产,这属于二类违法行为之一;有着工业企业,其锅炉烟尘排放未达标准,此为二类违法行为中涵盖的情况;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却未报告,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这同样是二类违法行为包含的内容。建设项目,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状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这种行为属于三类污染行为;工业企业,其粉尘排放不符合标准,这是三类污染行为里出现的事例;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管期间,弄虚作假,或者存在谎报、瞒报等行为,此归为三类污染行为。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扬尘以及道路扬尘,还有噪声污染等,这些违反环保法的行为事项均包含在四类行为当中。
遇到污染环境的各项违法行为之后,市民能够向渭南市的环保部门去举报,也能够向县一级的环保部门去举报,一旦经过调查核实,就会依据违法行为的不同类别给予300元的奖励,给予200元的奖励,给予100元的奖励,给予50元的奖励,除此之外,要是市民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里所罗列的环境里的违法行为,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1000元的奖励,对于那些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举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市民,可以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对于那些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举报跨流域污染行为的市民,同样可以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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